關于進一步簡化電力接入工程
行政審批實施辦法(試行)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獲得電力提升行動方案升級版》(皖四最辦[2019]8號),進一步優化我市電力接入營商環境,壓縮辦電時間,簡化辦電流程,提高獲得電力便利度,借鑒國內先進地區做法,結合本市實際,現就簡化電力接入工程行政審批制定本辦法。
一、實行告知承諾制
(一)適用范圍
市城區范圍內由市供電公司建設或受托承建的10千伏及以下電力客戶接入工程,開挖城市道路和臨時占用綠地長度150米以內的市政接入電力工程。市供電公司為解決電力客戶接入受限和提高配網供電可靠性的電網建設工程,可參照執行。
(二)有關要求
1.市供電公司在施工前應告知占用綠地、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等相關主管單位,并對施工安全、施工質量、交通安全、道路修復、綠化修復等進行承諾。
2.挖掘城市道路前應勘查掘路線由和既有地下管線情況,確定的掘路線由應平行或垂直于道路方向,不宜采用斜向或曲線方式;挖掘、回填時應對原有管線設施采取保護措施,不得損壞原有的地下管線。
3.強化監管。各有關部門要從審查工作方案、施工現場管理、修復質量驗收等方面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依法依規督促供電公司及時妥善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城市運行安全。
二、推行備案制
(一)適用范圍
城區道路250米及以內電力接入工程(不含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工程)。
(二)有關要求
1.申請受理。通過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平臺一窗受理窗口統一受理規劃許可、占用綠地、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備案材料,第一時間派轉至相關部門審批窗口。(0.5個工作日內完成)
2.同步備案。
(1)規劃備案。對需要占用城市路由通道的,由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備案。
(2)占用綠地備案。對需要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的,由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備案。
(3)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備案。對需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由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備案。
(4)占破路備案。對影響交通安全及交通秩序的占破路備案,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
以上備案,各有關部門均需在0.5個工作日內完成,并將有關結果告知市供電公司,電力工程施工單位即可進場施工。
三、實行并聯審批
(一)適用范圍
城區道路250米以外電力接入工程。
(二)辦理流程和時限
1.申請受理。通過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平臺一窗受理窗口統一受理占用綠地、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申請材料,第一時間派轉至相關部門。(0.5個工作日完成)
2.并聯審查、聯合勘察。
(1)規劃審查。對需要占用城市路由通道的,由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審查。
(2)占綠審查。對需要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的,由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審查。
(3)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審查。對需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由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審查。
(4)占破路審查。對影響交通安全及交通秩序的占破路審查,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市重點處負責牽頭以上審查單位實行現場聯合勘察。
以上審查、勘察均需在企業提交完成有關材料后的1個工作日內完成,并將審批意見書提交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平臺一窗受理窗口,在0.5個工作日內,統一反饋企業和市供電公司。
四、優化政務服務
(一)線下“一窗受理”。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平臺一窗受理窗口,負責統一受理電力接入工程備案、審批事項申請、派轉材料、統一出件等。各相關單位要按照既定時間進行審查,全程實行超時默認制。
(二)線上“全程網辦”。市供電公司會同市數據資源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依托安徽政務服務網滁州分廳建立電力接入工程網上審批平臺,由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平臺一窗受理窗口統一受理、分辦、歸集、出件,相關部門同步實施備案、并聯審批。
五、相關要求
(一)嚴格落實各項審批流程。進一步簡化電力接入工程行政審批是優化我市營商環境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助力企業“輕裝前行”的關鍵一招,各相關審批部門必須高度重視,深刻認識其重要意義,要以強烈的責任擔當、扎實的工作舉措,堅決貫徹落實好各項審批流程。
(二)密切配合協調推進。各相關單位要明確專人負責,同時要加強聯系、密切配合,采用內部流轉、共同勘察、協同監管等方式暢通內循環,為辦電企業提供高效優質服務。
(三)做好宣傳貫徹工作。各相關單位要組織專題培訓,將文件內容宣傳貫徹到各級辦事機構,尤其是面向用戶的受理窗口工作人員,保證文件內容能夠有效落實。